四川省首部水文地方法规审议通过
时间:2023-05-31 作者:佚名 来源:成都日报
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了解到,作为四川省首部水文地方法规,《四川省水文条例》日前经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据介绍,条例包括总则、规划与建设、监测与资料管理、情报预报与预警、监测环境与设施保护、法律责任、附则共七章40条,为四川省依法治水、规范各类水文活动提供法治保障。
条例厘清了权责定位,突出水文基础性公益性定位,发挥水文在水资源管理、水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中的基础性作用;明确四川省政府及地方政府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、省水文机构及派驻各市(州)的分支机构的职能职责。同时,提出加快构建现代水文体系,构建覆盖地表水、地下水的水文监测站网,推进水文监测自动化、水文预报预警预演实时化、水文信息分析评价智能化建设。
此外,条例还明确了规划引领原则,突出了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,规范了监测制度,建立了联动保护机制。
最新信息
- 2025-02-21牢记嘱托担使命砥砺奋进启...
- 2025-02-21时评:在“元”气满满里感...
- 2025-02-21河南杞县:“老兵宣讲”让...
- 2025-02-21守正创新担使命 凝心铸魂...
- 2025-02-21玉米地里过新春,强农报国...
- 2025-02-21时评:打好“春耕仗”,共...
- 2025-01-07“复粒稻遗传奥秘破译”入...
- 2025-01-06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...